默认行规不等于法律规定
很多人买二手房,进门店第一句听中介说的就是“业主都是挂到手价,税费客户出”,听多了就以为这就是国家规定的,本来就该买家交个税。
其实不是。
个税的本质,是对卖方卖出房屋获得的利润收的税,从政策根子上说,纳税义务人就是卖方。没错,就是卖房子的那个。
为什么现在变成了买方承担?说穿了是市场惯出来的。早年南京楼市热的时候,好房源出来一堆人抢,你不愿意承担税费,有的是人愿意接,慢慢的,房东就都开始报到手价,把税费成本全部转嫁给买方,这么多年下来,就成了大家默认的规矩,对吧?

别白交冤枉钱,这些情况可以免
说实话,个税少则几千,多则十几万,对刚需来说真不是小数。很多新手不知道,符合条件是可以免交的,就是大家常说的满五唯一。
满五,指的是房东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满五年,唯一,指的是卖方在当地只有这一套住宅,具体认定标准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果符合这个条件,这套房的个税就是全免的。
我发小看中的那套,房产证满六年,本来以为能免,结果房东在江北还有一套住宅,所以不符合唯一的要求,免不了。
好多中介嫌麻烦,不会主动提醒你查这个,要是你稀里糊涂签了合同,约定税费全你出,本来符合免交条件,这个钱就白白进了房东口袋,找谁说理去。

签合同一定要抠清楚这一点

很多人签合同的时候,大段的条款看都不看,就听中介说都是这么签的,拿起笔就签,出了问题才追悔莫及。
哪怕你已经谈好了所有税费都由你出,也要加一句补充:如果因卖方原因不符合满五唯一免税条件,产生的个税由卖方承担。这句话,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别信口头承诺。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南京的二手房市场不比从前,房东也不是个个都强硬,看中房子大胆谈,能谈下来房东承担一部分个税,那都是真金白银的省。
别觉得破费点问清楚不好意思,你掏的是几百万买房,捋清楚谁该出哪笔钱,一点都不过分。
明天就要约房东签合同了?今天抽半小时,拉上中介,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清楚产权和免税资格,捋顺了,再签字。
作者|地产
排版|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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