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懂首套认定的两个核心
很多人上来就问能不能算,连首套是怎么认的都没搞懂。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包括南京,走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路子。认房,认的是你目前在购房当地,名下登记有几套住宅。认贷,认的是你个人征信全国范围内,有过几套住房贷款记录,不管有没有还清。想拿首套资格,两个条件得同时沾边,缺一个都不行。

很多人抱着“离了婚就能凭空多出来一张房票”的想法,这本身就是错的。离婚只是把原来夫妻两个人的房产和贷款,拆分到两个独立的个体身上,不会凭空给你多算名额。
不同离婚情况,结果天差地别
我就说几个最常见的情况,你自己对号入座。第一种,结婚后夫妻共同买了一套房,贷款一起办的,房子也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离婚的时候谈拢了,房子归男方,剩余贷款也归男方,女方净身出户。这时候女方名下,是不是无房也没有未结清贷款?那离婚后女方再买房,就算首套。
第二种,还是刚才那套共同房,离婚房子归男方,但女方当初也签字参贷了,哪怕贷款全让男方还,你的征信上也会留下这笔贷款记录。这时候你哪怕名下没房,再买也要算二套。这是最多人踩的坑。我见过一个姑娘,离婚分了十万块钱走,房子全给男方,结果去办贷款才知道,自己征信上有贷款记录,首付直接从三成涨到五成,差了六十万,急得哭都哭不出来。

那离婚时间有没有要求?之前网传要离婚满一年才能算,现在南京的政策,没有这个硬要求,具体要不要追溯,以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新要求为准,去问比瞎猜靠谱。
别为了房票,赌上整个人生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为了首套资格走离婚路子的,十对里面有三对最后没复婚。哪有什么“假离婚”,领了离婚证,就是法律认可的真离婚。去年听雨花台的中介朋友说,一对小夫妻为了买软件大道的新盘离了婚,房子买在男方名下,结果男方转头就跟新认识的女生领了证,女方找上门闹,房子是男方离婚后买的,跟女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夫妻信任,所有财产都谈得明明白白,那这是个人选择,没什么好说的。但我要提醒一句,别为了省那几十万首付,把身家都压进去,真出了事,没人给你兜着。
想买之前,先自己带身份证去人民银行打一份详细版征信,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一下自己名下的房产记录,两个都对得上符合要求,再交钱不迟。
作者|地产
排版|地产
审核|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