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的“社保缴够了”,可能根本不算数
说实话,很多人对购房资格的社保要求,从一开始就理解错了。 绝大多数城市的限购规则,卡的是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长,不是累计缴费的总年限。 你哪怕累计交了10年社保,中间只要有一个月的断缴,之前攒的所有连续时长,直接清零。别跟我扯什么“我之前交了那么久”,系统不认这个。它只看你从申请购房资格的那个月往前倒推,有没有连续24个月(部分城市是60个月)的正常缴费记录,少一个月都不行。 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根本没把社保当回事,换工作的时候空窗俩月是常事,等真要买房了才发现,之前攒的连续记录早就断没了。
断缴之后补,多数时候是白费功夫
这是最多人踩的坑。 很多人发现自己社保断了,第一反应是找代缴公司把缺的月份补上,以为这样就能把连续记录接上。 目前绝大多数城市的购房资格认定规则里,社保补缴的月份,是不纳入连续缴费的计算序列的。 系统里会把所有补缴的记录单独标出来,不管你补了多少钱,断了那段时间就是不算。你想啊,如果补缴都能算连续,那限购政策不就成了摆设?随便找个公司补两年社保,谁都能有资格买房,对吧? 之前有个客户,看了快半年的江浦的房子,本来差1个月就满2年连续社保,结果公司人事漏缴了当月的社保。他急得不行,当天就找了代缴公司把那个月的钱交了,以为能顺顺利利打资格证明。结果到了房管局才知道,因为是补缴,他的连续缴费时间直接从补缴的那个月开始重新算,硬生生多等了23个月才拿到购房资格。等他能买房的时候,之前看中的那批房子,单价已经涨了快三千。
这几种断缴,其实不影响购房资格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的社保空窗,都算断缴。 比如你换工作的时候,上一家公司在当月给你缴完了社保,新公司从下个月开始给你缴,整个自然月是有正常缴费记录的,不管是哪个单位缴的,都算连续,根本不影响。 还有的人,从公司离职之后,马上转成灵活就业身份,在断缴的那个自然月里把社保缴上——注意是正常缴费,不是补缴——大部分城市是认可这段连续记录的。 还有的城市对于换工作导致的短期断缴,会有1-3个月的缓冲期,只要你在缓冲期内把社保接上,就不算断。但这个真的没有统一标准,以你所在城市的最新政策为准。
作者|地产
排版|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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