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擦了擦溅在袖子上的油,没直接答。
你以为的“婚前财产”,可能根本不算数
好多人对这个事有天大的误会。
觉得我婚前签的购房合同、掏的首付、还的第一笔贷款,这房子就完完全全是我的私人财产,跟谁结婚都没关系。
错。
法律认的规则很直白:只要你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房产登记在首付方一人名下,那这套房子的产权基础确实是你的。哪怕房产证是婚后才拿到的,也不算共同财产。
但——重点来了。
婚后不管是扣你自己的工资还贷,还是对方掏家用剩的钱还贷,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哪怕你老公一毛钱工资没拿回家,你用自己的年终奖金、副业收入还的贷,这部分钱,也算俩人共同掏的。
很多人听到这就急了。那我自己赚的钱,凭啥算共同的?
就凭婚后你的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本来就是夫妻共同所有的。你拿共同所有的钱去还房贷,自然有对方的份。

最容易踩的坑,从来不是“分房子”
好多人以为,真走到离婚那步,对方最多分一半还贷的本金,补你点银行同期利息就完事了。
真不是。
我之前接触过一个真实的咨询,男方婚前掏了200万首付买的河西南的房子,那时候周边连个像样的菜市场都没有,单价才3万出头,现在同小区二手房挂牌都快8万了。婚后5年,俩人前前后后共同还了40万贷款。最后闹到要离婚算账的时候,算上房屋增值的部分,对方要拿走近100万。
好多人听到这都炸了。
凭啥啊?我掏的首付,我跑遍了南京所有楼盘选的房,我天天盯着工人盯装修,凭啥他分走这么多?
凭啥?
就凭你还贷的那40万,是俩人共同攒的。房子涨的部分,对应这40万的出资比例,自然有对方的份额。
你要是觉得亏,有个非常简单的操作:每个月还房贷的钱,让爸妈提前转到你的单独还贷卡上,转账备注“单独赠与子女用于偿还房屋贷款”。这部分钱,才算你个人的还贷部分,哪怕以后真要算账,这部分对应的增值,对方半毛钱都分不走。
当然不是让你一结婚就防着枕边人。
只是太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个规则,稀里糊涂还了几年贷,真遇到事了才翻合同,才发现自己连最基本的账都没算明白。

真要算清楚,其实不用闹到法院
好多人觉得,结婚的时候谈这个,太伤感情了。
其实根本不伤。
你首付掏了大部分,怕以后扯不清,完全可以跟对象坐下来,一起做个书面的财产约定。不是说要你逼着对方签什么不平等协议,就是把规则摊开说。比如你可以说,这房子首付是我婚前攒的200万,后面如果咱们一起共同还贷,等真要卖房的时候,先把这200万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部分算给我,剩下的还贷对应的部分,咱们俩一人一半。
就这么简单。
没人逼你结婚就必须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也没人规定你结了婚,婚前买的房就要分对方一半。
只要你不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不签署书面的房产赠与协议,房子的核心产权归属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自动变更。你需要跟对方分割的,仅仅是婚后共同还贷那部分的本金,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屋增值。算下来,其实没有多少。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小两口,本来感情好好的,就是因为买房的时候没说透,临到谈婚论嫁了,翻来覆去纠结“这房子加不加我名”“以后还贷算谁的”,把本来热热闹闹的婚事,搞得像谈判桌两边的对手。
其实真没必要。规则明明白白摆在那。你只要把账算明白,跟对方说透,比啥都强。
哦对了,提醒一句,不同城市的不动产登记流程有细微差别,比如有的地方婚前买的房,婚后办房产证的时候,必须要配偶到场签放弃产权声明,才能把房子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这个具体要求,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最后说个实在的:今晚回家就翻下你的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看看上面写的借款人是谁,每个月的还贷卡,是不是你单独的储蓄卡。别等哪天要办过户、要卖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连基本的规则都没搞懂。
作者|地产
排版|地产
审核|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