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都是共同财产?别想当然
很多人听过一个说法,婚后买房不管写谁名字,都是两个人的。这话半对半错。
真要抠法律,例外情况真不少。最常见的一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和另一半没关系。
还有一种,夫妻提前签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这套房归某一方所有,那就算写两个人名也没用,一切按协议来。
别觉得这些情况离你远,南京现在换房、改善的多,不少都是一方卖了婚前老房子,全款买的新房,一不小心就成了个人财产。

出钱和署名不对等,踩坑的太多了
说实话我接触过好几个来咨询的,离婚之后才拍大腿,当初怎么就没在意署名。
前两年有个女生找我,结婚五年,生了娃之后离婚,婚房是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写男方一个人名,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款,每个月还五千,还了五年。最后分割的时候,女方只拿到了婚后还贷的一半十几万,加上几万块的增值,总共不到二十万。那五年南京房价涨了多少?这套房从当初的两百万涨到了三百八十万,增值的大部分都和她没关系。
换个情况,如果当初加了女方的名,结果就完全不一样,就是实打实的一人一半分割。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男方出一半钱,女方家出全款,写了女方名,最后男方没分到,也有。说白了,署名就是产权的脸,你名字没在上面,很多时候真的没话语权。

实操怎么选,没那么多标准答案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把这事想得太复杂,非要搞出个谁对谁错,其实没必要,看你们自己的情况来就好。
如果是两家各出一半首付,小夫妻自己还贷款,那直接写两个人名,皆大欢喜,谁也不吃亏。
如果是一方家出全款,就想给自己孩子留个保障,那提前和另一半说清楚,写一个人名也没啥,丑话说在前面,总比婚后偷偷摸摸搞小动作强。
如果是一方出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我建议能加名就加名,南京现在夫妻加名的税费不高,流程也不复杂,具体要求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买个心安,也能让另一半有安全感,比什么都强。
很多人说提加名就是不爱,就是图钱,扯淡呢?两个人要过一辈子,连个名字都不敢加,那才是心里有鬼吧?
当然也有人说,写两个人名,万一以后卖房还要两个人到场,麻烦,那你们自己商量,利弊摆出来,选能接受的。
提前说开比事后扯皮强一万倍。明天就要去签购房合同的,今晚拉上另一半坐沙发上,泡杯茶,把各自的想法说开。别揣着心思到了售楼处才吵架,闹得大家都不好看。
作者|地产
排版|地产
审核|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