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心法:我差点被“灵感”俩字骗了十年

上周三凌晨两点,我对着空白文档啃指甲。那种绝望你懂吧?明明下午还觉得自己能写个诺贝尔文学奖出来,到了晚上连个屁都憋不出。然后鬼使神差地打开某乎,搜“如何获得写作灵感”……搜索结果跳出来那瞬间,我突然想抽自己一耳光。写作这件事,真和灵感没啥关系。

说实话,市面上那些把写作捧上神坛的说法,十个里有八个是没怎么动过笔的人意淫出来的。他们觉得作家都是被雷电劈中后脑勺,然后浑身抽搐着写下千古名篇。根本不是这样!我认识的几个能持续输出的人——包括一个网文大神,日更六千字从不间断——聊起创作过程,表情都特像便秘患者描述肠道蠕动:痛苦、规律、毫无浪漫可言。

深夜书房打字特写孤独写作
深夜书房打字特写孤独写作

别等灵感了,它就是个渣男

别等灵感了,它就是个渣男
别等灵感了,它就是个渣男

灵感这玩意儿,特别像那种不靠谱的约会对象:你越盼着他来,他越玩消失。等你彻底忘了他,冲个澡、遛个狗的时候,他又突然冒出来撩你一下。但你能靠这种飘忽不定的东西养活自己吗?不能。

我有个特别轴的作家朋友,前年决定每天早起写五百字,雷打不动。一开始那叫一个惨,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嫌恶心,说“像把脑浆倒在纸上,还忘了加滤镜”。但是三个月后,他突然发现——写作速度和质量都莫名其妙地涨上来了。不是灵感变多了,是大脑被训练出一种“到点就开工”的肌肉记忆。就像老屠夫闭着眼也能把肉切得薄如蝉翼,不是因为他突然热爱上了切肉,而是手熟了。

所以别再问“没灵感怎么办”了。办法就是坐下来,开始敲字。哪怕写“我不知道写什么”写五十遍。写到第十遍,你的大脑就会因为太无聊而开始胡言乱语,而胡言乱语里往往藏着好东西。真的,这个过程我亲身验证过不下两百次。

写作真正的秘密:把脑子里的声音录下来

很多人一打开Word就自动切换成“鲁迅模式”,遣词造句突然变得拿腔拿调,好像有个人在旁边举着戒尺准备打手心。这太要命了。写作本质上不过是把思考具象化,你平时怎么想事儿,就怎么下笔。你是结巴,就写结巴的话;你爱用倒装句,就倒装。先别管语法,别管美不美,把最原始的那个声音逮住,摁在纸上。

我记得有一次看一个著名编剧的访谈,他说他写对白前会先自己把那段戏演一遍,用手机录下来,然后一字不改地敲进剧本。那种对话的毛边感、废话、甚至口误,反而让角色活过来了。写作也是啊——我们脑子里每天都有无数个念头在吵架,把它们抓下来不就是最好的素材?

杂乱手稿创意写作思维导图
杂乱手稿创意写作思维导图

可惜多数人从小就被告知“文章要优美”,结果写出来的东西像被舔过的盘子一样干净,也像被舔过的盘子一样没味道。我前阵子翻出自己高中时的周记,那叫一个矫情,每句话都恨不得用三个成语。但真正让我读下去的,反而是夹在中间那句被语文老师批了红圈的吐槽:“食堂今天的红烧肉像橡胶。” 对嘛,这才是人话!

改稿:这才是写作本尊,初稿只是呕吐物

海明威说“所有初稿都是垃圾”——好吧,他可能用了更文的词“draft”,但我坚信他内心想的就是shit。我每次写完初稿都觉得天哪我是天才,然后放一晚上,第二天一看,立刻想移民火星以避免尴尬。这事儿太常见了。所以写作的心法里最重要的一条,不是什么结构技巧,而是舍得动刀子改

改稿不是校对错别字。是把整个段落揉碎了重组,是把自认为得意的比喻删掉(因为往往最碍事),是把一句话从三十个字砍成七个字。这个过程非常暴力,有时候对着一个段落删改半小时,最后只留下一行。但这一行,可能就是好东西。

有个编辑曾跟我吐槽,说大部分投稿的作者根本不改稿,如同把孩子脸上沾了饭粒就直接推上选秀舞台。他原话是:“你至少把饭粒擦了啊!” 所以改稿就是擦饭粒、换衣服、教孩子说人话的过程。别觉得麻烦。真正职业写作者花在改上的时间,往往是写的五到十倍。

红笔修改文稿写作修改痕迹
红笔修改文稿写作修改痕迹

不过话说回来,改到一定程度也得停。完美主义是另一个坑。我经常改着改着就开始怀疑人生,觉得整篇文章都该扔进回收站。冷静一下,喝口水,想想最开始想表达的那个冲动,然后把稿子发出去。留在手里的文字永远只是个半成品,发表了它才完成呼吸。

写到这里突然发现已经快一点了。窗外路灯把树影打在窗帘上,像极了我一团乱麻的思路。不过现在这团乱麻已经被扯成了这篇文章——虽然不完美,但有股子痛快劲儿。这就够了。写作心法说到根上,就是别把写作当回事,但又得天天惦记着它。就这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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