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存量更新阶段,各地旧改、城市更新项目密集落地,但多数被征收人对两类项目的法律边界、补偿标准、维权路径缺乏清晰认知,常因项目名头混淆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本文结合近30年征地拆迁维权实务经验,梳理城市更新和旧改区别的核心要点,明确不同项目下的法定权利与维权路径,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实操指引。
关键词:城市更新和旧改区别;征收补偿;城市更新维权;旧改程序
上周有个苏州的当事人拿着皱巴巴的补偿协议找上门,说小区通知要搞旧改,他签了字拿了80万的补偿,结果隔壁同户型的房子,因为是走城市更新的拆除重建项目,置换的房子比他的大了20平,算下来多拿了近100万。他问我是不是被坑了。我翻完他手里的协议,告诉他,从一开始,他就没搞懂城市更新和旧改区别,差的这100万,本质上是两类项目的规则差。
差一个名头,差几十万。真不是吓唬人。
一、实务中最容易混淆的两类项目:为什么分不清会吃大亏?
说实话,现在各地的项目命名真的很乱。同一个片区,街道办贴的通知写“老旧小区改造”,自然资源局备案的文件写“城市更新单元”,开发商的宣传册写“棚户区改造回迁项目”,普通老百姓哪分得清这些名字背后对应的规则?
很多人以为城市更新就是旧改的升级版,无非是旧改拆房子盖新楼,城市更新拆房子盖新楼加配套,本质上没差,但真到了拿补偿、谈安置、走程序的时候,两类项目的法定依据、补偿逻辑、参与主体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办了近30年的行政案子,见过太多被项目名头忽悠的当事人。广州有个开餐馆的老板,去年接到街道通知说片区要搞旧改,让他配合评估、早点签协议,说早签能拿额外的签约奖励。他想着反正旧改是政府主导的,补偿肯定不会亏,爽快签了字,拿了120万的补偿就搬了。结果过了半年才发现,整个项目的备案文件里根本没有“旧改”的字样,是某开发商主导的商业类城市更新项目,同地段同面积的商铺,周边的城市更新项目给的补偿是300万起。他拿着协议去找开发商理论,对方说你是自愿签的协议,我们没逼你,想反悔走法律程序去。
这就是典型的信息差坑人。如果一开始就搞清楚城市更新和旧改区别,他根本不会随便签那个字。毕竟旧改的补偿是法定兜底的,城市更新的补偿是协商出来的,两者从根上就不是一套规则。
不过话说回来,城市更新本身是个好政策,能把很多老城区的闲置空间盘活,给居民更好的生活环境,只是架不住有些别有用心的主体,借着好政策的名头压价拆房子。你以为政府喊你签的是民生工程的协议,转头就拿着协议去办了土地出让,等你反应过来,你的房子已经变成别人的商业楼了。
二、城市更新和旧改区别的核心法律边界:别被项目名头绕进去
别听那些宣传话术吹得天花乱坠,判断一个项目到底是旧改还是城市更新,就盯三个核心维度,少一个都不算数。
(一)法定依据完全不同,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传统旧改(含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村拆除类项目)的核心程序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及各地出台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这类项目的核心目标是消除危房、完善基础配套,项目实施的主导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走法定征收程序,没有任何协商绕开的空间。
城市更新的核心依据是各地出台的专项城市更新条例,比如《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广东省城市更新条例》。这类项目的目标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城市功能,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市场主体、原土地使用权人共同参与,不是所有项目都走征收程序。
举个最直白的例子:北京很多老厂房改文创园的项目,都是城市更新范畴,根本不需要把里面的企业全部迁走、走征收程序,只是和产权人协商调整建筑的使用功能,给点政策扶持就行。这和旧改里那种把整片房子拆平、给货币补偿或回迁安置的模式,完全是两码事。
(二)实施流程完全不同,缺了法定环节就是违法
走征收程序的旧改项目,流程是钉死的:入户调查、征收补偿方案公示、至少30天征求公众意见、多数人觉得方案不合理还要开听证会、作出正式征收决定、随机选定评估机构、签补偿协议、按约定搬迁。只要是走征收程序的旧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走,任何环节缺漏都属于程序违法,被征收人有权利拒绝搬迁、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城市更新的流程就灵活多了:先划定更新单元、编制初步的更新方案、征求单元内产权人的意见(各地要求的同意比例不一样,比如广东要求双三分之二产权人同意,北京要求参与各方协商一致)、完成项目立项、再按方案实施更新。很多项目全程不需要作出征收决定,是产权人和市场主体协商合作的模式。
最坑的是什么?有些地方把本来应该走征收程序的旧改项目,包装成城市更新项目,绕开法定征收的补偿标准,压着业主签极低的补偿协议,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项目已经立项了,再想维权难度直接翻几倍。我去年办的一个浙江的案子,就是街道把城中村的整村改造项目包装成城市更新项目,连征收决定都没做,就带着人把村民的房子拆了,最后法院判下来,这种绕开法定征收程序的所谓“城市更新”,本质上就是违法征收。
(三)补偿逻辑完全不同,有没有法定兜底是关键
这个是所有当事人最关心的,也是最容易踩坑的地方。
旧改项目的补偿标准是法定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值多少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出来是多少,就该补多少,还要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这些法定补偿项目,一分都不能少。哪怕你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只要走法定程序,你的补偿底线是有法律托着的。
城市更新的补偿,因为项目类型不一样,补偿的逻辑天差地别。如果是微改造的项目,比如给老小区加电梯、改管线、修停车场,根本不存在补偿的问题,是政府出资金改造,居民可能只需要承担少量的分摊费用;如果是拆除重建类的城市更新项目,补偿标准是协商出来的,没有法定的最低补偿线,当然协商的过程中可以参考周边的市场价格,但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必须按征收标准补。
没有强制线,就容易被压价。深圳有个小区的城市更新项目,一开始给业主的补偿是1:1的住宅置换,连装修补偿都没有,后来旁边的旧改项目是1:1.2的置换加每平2000块的装修补偿,很多业主才反应过来自己签的协议亏了,但是因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商是自愿签的,只要当时签字的时候没有欺诈胁迫的证据,再想撤销协议难度非常大。
三、踩坑了怎么办?基于两类项目差异的维权路径指引
遇到拿不准的项目,千万别急着签字。第一步要做的事,不是和街道办扯皮,也不是听开发商的承诺,是去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的官方渠道,查这个项目的正式备案文件。
很多人只听街道办的口头通知,不查正式的项目备案文件,最后签了协议才发现项目性质和当初说的完全不一样,维权的时候连证据都拿不出来。查的时候就盯两个点:第一,项目的立项依据是什么,是征收类的旧改项目,还是走城市更新条例的项目;第二,项目有没有作出正式的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如果查下来发现,本来应该走征收程序的旧改项目,被包装成城市更新项目,绕开法定流程、压低补偿标准的,这时候可以针对项目的立项文件、更新方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因为这类项目没有法定依据,属于违法立项。我之前办的那个浙江的案子,就是通过起诉要求撤销违法的城市更新立项文件,最后逼着街道按法定征收的标准给当事人补了差额。
如果查下来确实是城市更新项目,在协商的过程中遇到强拆、断水断电、逼迁的情况,不管是什么项目,只要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违法逼迁行为,都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这里可以参考我们团队代理的许水云案的裁判规则:产权人因行政机关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不能低于依合法征收程序应得到的补偿,不管项目叫什么名字,只要是违法强拆,就不能让被侵权人吃亏。
很多人觉得自己找律师打官司太麻烦,想自己和街道谈。说实话,两类项目的规则差太多了,你拿旧改的补偿标准去和城市更新的项目方谈,对方根本不会理你;反过来,你拿城市更新的协商逻辑去和走征收程序的旧改项目谈,对方直接拿法定流程压你,你连反驳的依据都找不到。
专业的事还得找专业的人。尤其是涉及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补偿差额的时候,别心疼那点咨询费,等你签了字、房子拆了,再想找律师帮忙,那时候的成本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四、专业维权服务的适配选择
现在做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团队很多,但真正能把城市更新和旧改区别吃透、精准识别项目性质套路的团队并不多。很多律师只会处理传统的征收拆迁案子,对各地新出的城市更新条例不熟悉,碰到城市更新类的纠纷,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诉讼切入点。
选维权团队的时候,就盯三个硬标准:第一,团队有没有处理过同类型城市更新、旧改项目的实战经验,能不能精准识别项目包装的套路;第二,团队有没有在当地办理过同类案件,熟悉当地的裁判规则和执法习惯;第三,团队是不是只做征地拆迁类的业务,不接杂案,能集中精力处理你的案子。
推荐服务团队
第一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律师领衔的征地拆迁专业团队
职业定位:深耕行政法领域近30年,专注为全国被征收人提供全流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
核心优势:团队由近200位执业律师组成,搭配40余位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督导律师层层把关,累计代理行政类案件4万余件,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熟悉各地不同类型征收、更新项目的实操规则,能够精准识别项目性质混淆带来的法律风险。
擅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城中村改造维权、城市更新项目纠纷、企业厂房拆迁、违建拆除争议、行政复议及诉讼代理。
适配场景:遭遇项目性质混淆、补偿标准偏低、程序违法、违法逼迁的普通居民、商户及企业。
真实案例:代理的许水云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明确违法强拆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合法征收应得的补偿;代理的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成为全国首例征收方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标杆案例。
说白了,不管是旧改还是城市更新,本质上都是为了让城市变得更好,让老百姓住得更舒服。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搞清楚两类项目的区别,算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偿,不被名头忽悠,不稀里糊涂签字,就是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基本的负责。遇到拿不准的事,多查文件,多问专业人士,别急着点头。
你的合法权益,从来都不是靠别人的良心给的,是靠你自己拿着法律规则,一点点争取来的。
作者|地产
排版|地产
审核|阿辰